为什么说版权与专利反人类?
有了版权与专利的保护,导致某些甚至应该是必须品如药品的东西成了商品?
于是人的生命这种本来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无价物,在药品面前成了可以明码标价的玩意。
有钱人,不管你是工薪老实人,还是买彩票成的富翁、毒贩子、贪官污吏,只要有钱,就可以享受有偿医疗服务。而没钱的人,不管你是因病致贫的可怜人,还是环 境恶劣的地方造成的特困群体,或者仅仅只是低收者,都有可能面对巨额医疗费而放弃自己的、父母的、儿女的生命?因为若即使给他们治好了病,一家人也穷得翻 不了身了,甚至活不下去了,所以与其治好一个人的病让全家饿死,不如狠心不治让其它人活!
这,难道不是变相的人吃人吗?
这,就是新时代的受剥削者!受不正常的社会模型毒害的可怜人!
简单的说,版权和专利把本来属于人类必须共享的东西变成了某些团体,甚至是某个体的独占。
独占品,就是私有财产,从本质上来说,没有一个定界。什么算是私有财产?
至少人类生存必须品不能做为私有财产,比如粮食,药品,水资源,注意能源也不是!
对于水资源,全人类有共识,那玩意不值钱!所以它成了无价物。成了非商品,成了自然资源。
而药品呢,难道就因为它经过了某些个体的加工意味着他可以独占其“发明”?
我们要明确一件事,比如作家,你凭什么说你是作家?因为你会写书?笑话,天大的笑话。
你是如何获得写书的能力的?
我是进学校或自学的!
对!总之不是你天生就会的,是在“别人”的帮助下得到的这个能力!
那你写的书,都是什么内容?
什么内容都有,有写人的,写动物的,写技术的,写自然的。
对!总之都是你在人类社会中活动的经验!如果你生下来就没有任何人或动物或自然山水和你交 流,你去写什么?如果这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,你写什么?你连个简单的故事都写不出来!
你的一切创作都是在从这个世界取材,你在获取!
所以,你的创作,仅仅只是对你能够进行创作的人的回报!你是在用整个你周围的环境作原料,生产出了你的作品。
不错啊,我付出了劳动啊!我加工了他们!
狗屁!如果没有他人的劳动,你能有时间做自己的劳动?
如果你的衣食住行全靠你自己从钻木取火开始,那你还有时间去写你的名作吗?
你是在说社会分工?
对,社会分工。你的作品只是社会分工的一个“分工”而已,不再是任何其它的什么,你没有任何了不起,你只是在别人辛苦劳作,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给你创造的生活条件里“创作”了而已,你是在为他们创作,为全人类!
……
你“……”什么,是不是觉得想通了?
……好像是的,你的意思是说,我的创作和农民的劳动是等价的,和科学家的研究也是等价的?
是的,因为整个人类是一个有机体,每一个人,只是它的一个细胞,从宇宙的观点,人类,无非就是长在地球表现的苔藓!我们每个人,都是紧密连在一起的!没有 什么你和我的概念!名字只是一个“人分子”的标志!正如我们不可能去仔细给每一个细胞取名一样,因为他们的生命太短了,数量太多了,我们还没意识到它的存 在,它就被新的细胞代替了,同理,站在更远,更大数量级的宏观生命角度,人什么也不是,只是地球表面这块巨大苔藓的一个个分子!没必要去分你和我还有他她 它。我们都他妈的一样!
人类在进步,但认识论上的进步太慢了,导致社会理论与模型的进步更慢了,换句话说。
我们只感到了生命的美好,却他妈的不知道为什么生命如此美好?
是因为我们不是孤独的,不是孤立的,是联系的,在前网络时代,我们依靠声音传递即时消息,依靠图案记录长久信息,在近网络时代我们用工具远程即时交流语音信息,用各种新媒介记录长久信息,在网络时代,我们用计算机交流即时信息,可以是声音,图案,甚至触感!气味!。
那在后网络时代呢?……
联系的发展导致了,直接导致了认识论的进步,在前网络时代,我们希望独占资源,我们和低级蛋白质机如猪狗一致,为了生存而生存,而从人类整体来看,那是为 了扩大我们的“身体”产生新的组织与器官,我们做为“人类”在发育!而我们过了人类的婴儿期,到了少年期,我们开始团结,开始协作,有了各种组织,有了国 家,到了青年期,我们有了政党,到了中年期,我们发现我们开始成熟,不再像猪狗一样为了生存而生存,我们意识到我们是一个整体,要一起向某个方向努力,而 不是各自为了自已的一已或一家的私有前途而努力。因为商业利益的存在,只是刺激人类去协作的一个诱饵,相当于,马戏团的训练员会给表演出色的动物一点食物 一样,我们发明了“利润”这种东西去刺激我们彼此努力。
但是,我们后来迷失了。
我们变成为了利润而“利润”了。
我们开始向往“暴利”,本质上讲是为了最终实现“不劳而得利润”,行啊,人类,真行,终于发明了“证券(股票)”……真正实现不劳而得利。
股票可以赚钱,但是否可以全人类都去炒股票而不生产不劳作呢?
当然不可以,那至少没人去“印股票”(或者是发电让你上网了)了。
那说明炒股有问题,不错,炒股,做为我们走上错误道路的终极,已经再明显不过的显示了,为了利润而实现利润的可笑。
出现金融这种为了利润而利润的东西,已经意味着现实社会模型的末日将近了。
而这一切,追根逆源,就是出在“版权与专利”或者“私有财产”上面。
土地不是你的,也不是我的,更不是狗屁政府的,土地是我们所有人的!
或者不属于任何人(如果有地外文明证明我们只是他们放牧的牲畜的话)。
想通了土地不属于任何人,就自然想通了任何自然资源不属于任何个人或集体,我们作为人类,只有使用权。你舀了一瓢水回家,而且没有人看见,那不代表那瓢水就是你的,因为它仍然是自然界的,这才是事实。
其实法律很搞笑,更本狗屁不是!这世界上的真实或者唯一的律法,只能是自然规律,任何人为约定都不可能对其它人起到任何约束!至少,我他妈不跟你混了,不加入你的国家了,你的法律对我就是狗屁了。
那么,在网络时代,或者后网络时代,我们的社会模型还会有进步的可能吗?
终于问到点子上了。
事实上,我们的新社会模型就会从网络中诞生,不为别的,就因为网络极大的扩展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!你不再孤独,不可能孤独,因为只要你上线,就和全人类同步了!
用上世纪的研究方法和概念去研究网络是个笑话,于是我们看到了“网络依赖”……呵呵。
那群仍处于低级蛋白质机生命层次的人,没有看到人类是一个整体有机生命的人,满足于现有社会模型的人,呵呵,其实都不算是人。
什么是社会模型:资本主义也好,社会主义也好,都只能算做是一样的社会模型的不同实现。
即对“利润如何分配”的不同实现。他们都是落后的认识论的产物。你只要简单想想,如果马克思时代都有了互联网,可能他不再提出他的主义了(也有可能他已经被和谐了!:)。
2007年10月14日星期日
版权与专利的反人类本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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